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形象,特做出以下承诺:
1、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口无遮拦、不妄评乱议。
2、严格落实“三转”,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
3、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的制度和程序,遵守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审查纪律,不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选择性办案;不打探与案件有关的消息、不跑风漏气;不以案谋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4、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决不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不请示、不报告。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违规接受吃请、不参加带彩娱乐、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
6、不打着纪委的旗号、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不为家属或亲朋好友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
7、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知民情、晓民意、解民困,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8、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不与被监督对象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过盛。
9、带头管好家人,制定家训、家戒,培育优良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上承诺请予监督。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工作处室(系部)及职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