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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简讯(三)

我校一接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转段的通知》,校办立即送给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易元红同志,易校长立马作出批示:“请庞书记负责,主体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通知要求完成。”。纪委书记庞旭刚同志迅速召集校专项治理小组成员开会落实,祝海燕(纪委副书记)、任贤俊(党办主任)、郭坚(校办主任)、刘松林(项目办主任)、刘泉水(主体办副主任)各自根据分工认真落实。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转段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做好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工作。校主体办牵头,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广泛征求师生、“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的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涉及的治理重点,认真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重点检查阶段工作,认真准确地填报了相关表格(见附件4),经相关领导审查后盖章,上交市政府专项治理办公室,同时在学校网站、QQ群、张贴栏公布相关信息。

QQ图片20170829073420.jpg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校主体办刘泉水供稿)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