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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一接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17】27号),校办立即送给校党委书记杨金焱同志,杨书记立马批示,校纪委书记庞旭刚同志为牵头人,校主体办为牵头单位,主体办副主任(正科级)刘泉水同志为联络人,并立即上报市政府专项治理办公室,当即商定全校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随后,校主体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草拟工作方案,庞书记审定后即交校党办制成文件下发相关处室,庞书记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强调工作要求,并在学校网站、QQ群、张贴栏发布相关信息。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17】27号)要求,我校认真做好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校主体办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的意见。按照治理重点确定的内容,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涉及的治理重点,全面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自查工作,全面认真准确地填报了相关表格(见附件1、2、3、4、5、6、7),经相关领导审查后盖章,上交市政府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同时在学校网站、QQ群、张贴栏公布相关信息。

在此次专项治理自查工作中,校党办副主任张颖同志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所填报表格全面准确。

中共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委员会

(校主体办刘泉水供稿)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