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9号)、《关于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函【2013】193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等文件精神,为缓解我市新增青年劳动者就业压力,调节劳动力供需矛盾,提高青年劳动者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我市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2019年6月13日,2019年度咸宁市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筹备会在我院拉开帷幕。院党委副书记潘志雄、副书记李毓红、工会主席任贤俊等领导及相关处室、系部主任出席会议,会议由分管培训工作的校务委员孙怀亮同志主持。
会上,培训部主任余明红同志对暑期劳动预备培训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朱从文同志对2019年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作详细解读,随后承担培训工作的系部主任就培训工作具体布置、落实作了细致的沟通、协调、交流。
会上,副书记李毓红同志强调: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是国家民生工程,事关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是学校办学方式、办学格局有效的延伸和拓展。培训项目政策性强,部门监管多且严格,培训部门要严格审查培训对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培训生源,保证培训时间,保证资料台帐真实齐全。各处室、各系部要举全校之力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校务委员孙怀亮同志就当前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是明确任务责任,密切配合;三是培训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承上启下,加强检查指导。
最后,党委副书记潘志雄同志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树立大局观,全力以赴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服务指导工作,他要求,教务、招生、学管、后勤、总务、安全保卫通力合作,确保今年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据悉,本年度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为150人。依据国家职业分类,结合咸宁本地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开设符合就业需求的培训专业(工种):
1、医护类:护理业(保育员)60人,由医药护理系牵头负责。
2、综合类:制造业(车工)、电子通讯业(电工)90人,由汽车工程系牵头负责。
培训时间和方式上,每期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实行理论讲解与实操实训相结合办法,突出实际操作训练。其中,实操实训课时占比不低于60%。
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的全面启动,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职业培训工作体系,通过培养一支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劳动后备军,使我市企业能够直接从社会招聘到符合自身需要的人才,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培训部
20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