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节假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
三、各处室、系部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确保假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