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解析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2〕39号)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奖励政策稳步实施,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免学费
1、认定条件
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对象:1、咸宁市户籍和其他地级市户籍学生。2、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不得直接全部纳入中职免学费资助范围(湖北省武汉市)
2、免学费补助标准:
三年全部享受上级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我校制定的各专业学费标准。
二、国家助学金
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象:原资助政策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归纳为七类贫困类型学生)。具体评选方法:
1、原国家资助政策规定的所有涉农专业及七类贫困类型学生优先评选(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证明)。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烈士子女 (5)孤儿 (6)残疾学生(7)其他类型
2、其他贫困类型学生评选
(1)全年级学生总数的15%总额减去以上1—6类贫困类型学生总数,如有余额再分配,以班级推荐、系部评选、学校审核确定其他贫困类型学生,确保受资助学生总数为全年级学生总数的15%。(监测户家庭子女优先评选)
其他贫困类型学生评选条件:
1、家庭贫困;
2、遵守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一票否决);
3、成绩优秀(班级排名前10%计30分、前30%计20分、前50%计10分);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计30分、市级表彰计20分、校级表彰计10分),
5、具有奉献精神、主动参与班级管理和学生会工作(参加校学生会计40分、系部学生会计20分、班干部计10分)
(1)助学金补助标准:第一、二学年每学年2000元/生。
(2)资金发放方式:(学生资助银行卡)转账方式
三、国家奖学金
1、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9年制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在学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学生中按上级主管部门分配指标数评选德智体美劳技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体评分参照助学金评选办法。
2、国家奖学金标准:6000元/生
3、资金发放方式:(银行卡)转账方式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免学费 享受免学费学生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学校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免学费资金拨付至学校专用账户。
2、助学金 经评审符合享受助学金条件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助学金资金拨付至学校专用账户,学校以转账方式发放至学生专用中职生资助卡内。
3、奖学金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9年制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获得国家奖学金资金拨付至学校专用账户后以转账方式发放给学生。
请各系部切实做好国家政策宣传,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2〕39号) 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和我校制定的评选办法执行,并对有疑问的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