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集团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现拟对新校区门面房进行公开整体招标,本次招投标事宜由学校后勤集团统一组织,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工会等部门全程参与,按照公开招租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请各潜在报名人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集团学校门面房共13间整体招租
(二)项目地点:集团学校体育场旁
(三)项目面积(约): 1086.6平米
(四)租赁期限:原则为3年。
(五)学校基本状况:在校生约 4300 人,教职工约 600 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项目必需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三)具备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所产生的工商、物价、税收、安全等相关责任的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报名人需提供无犯罪证明文件。
三、经营范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经营餐饮业
(二)禁止经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放映室,禁止经营歌舞厅
(三)禁止经营旅馆,留宿学生
(四)禁止经营水果
(五)禁止出店经营
其它经营要求按最终签订的经营合同为准
四、报名须知:
共同要求:
(一)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在校园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等须服从学校后勤集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在规定项目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产品销售或服务价格提前报备。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明码标价。
(三)按合同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使用承租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设备、设施由租赁户自行配置。若装修,则装修方案须经校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租赁户的装修即与租赁户无关,不得向学校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四)室内的水电管线、灯具、插座、开关、龙头阀门、门窗玻璃、墙面等交由租赁户使用的设施设备均由租赁户负责维修。
(五)对经营场所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职责,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租赁户承担。
(六)原租赁户须在参与招租活动前必须结清房租费、水电费等各种费用,若未结清有关费用者,不能参与本次招租活动。
(七)明确作出书面承诺:
1)投标时即向学校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2)同意服从学校管理,在规定项目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扩大或变更经营范围和种类;
3)和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及时报送用工信息及车辆信息;
4)所经营的内容,商品价格及服务价格不得超过咸宁地区同类商品及服务价格;
5)对所雇佣人员的一切安全及风险承担责任,不牵扯到学校。
五、评审办法:
本次中标租赁户的确定工作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采取综合评议法。由招租小组结合评分及考察情况(当招租小组认为需要考察时),综合评议确定中标人。
评分规则:
(一)报价(70分):学校设有上下限报价金额,在有效报价基础上最高报价得70分,其他有效报价每低一档次减2分。(说明:整体项目设有租金最高价和底价,凡报价高于上限或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上下限仅在招租小组综合评议时提供给招租小组)。
(二)经营方案、服务承诺(30分):根据报名人提供的所报项目详细可行的经营方案、服务承诺进行比较打分。投标人能够提供所报项目详细可行的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的得1至20分,在此基础上提供明确的服务标准加1至10分,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方案、承诺、服务标准不全的不加分。
六、资料领取
有意向参与招投标人于6月1日至6月10日工作时间内于后勤集团缴费领取。(注)报名人须交报名资料费100元(含报名文件,文件表格,报价单,档案袋等)
七、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一)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经营方案、服务承诺、服务标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经营企划书、拟派人员安排及完善、详尽的书面服务承诺、标准等。
(二)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16年6月20(星期一)日09:00—11:30将相关文件递送至我校联系人(密封,一式七份,包封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拟报项目内容等。文件需装订成一册并标注页码和总页码,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未中标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转入经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0000元)。
八、现场考察
自行考察
九、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十、联系人
朱德敬 18995816366
韩永松: 13451119856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后勤集团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