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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项目内容: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校内商业网点招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是湖北省政府与教育部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合作共建项目,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的重点项目,也是我市“五城两区”建设的重大项目,由咸宁市市区原八所中职学校合并组建而成,预计今年园区在校生3000——4000人。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公司按照学校的部署,拟就对“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校内商业网点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广大符合我校本次招标要求的自然人(市内)、个体经营者或有工商局注册的商业企业积极参与,欲投标单位请与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公司联系。

一、招标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为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部分商业商业网点,商业网点位于校内运动场,超市一间、门店九间。具体布局见附件。

以上商业网点尚无土地证、房产证,承租人办理工商执照等有关证照需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校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商业网点在投入使用前的装修由承租人负责,装修基本要求有:确保不破坏主体结构、保证安全;室内装修要符合消防要求开展,店内设置有必需的消防设施设备。装修前须向校方提交装修方案,经学校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所进行的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

二.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资质要求:商业网点投标人须是自然人(省内)、个体经营者或有工商局注册的商业企业.

2、经营范围:

学校商业网点的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餐饮等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噪音、视觉等)或影响师生正常的生活休息时间以及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行业。不得经营对学生健康有影响的噪音、油烟、臭味等项目;不得经营营业性歌舞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和录像放映室(即“三室一厅”)及网吧等;不得经营或出售自己制作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不得经营非正规厂家生产的非正规包装的产品;不得经营烟酒。门店不得经营与超市相同的项目。门前禁止摆放一切物品。

超市主要经营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蛋糕、干鲜水果、文具等。门店主要经营品牌连锁奶茶咖啡店、品牌连锁蛋糕店、理发店、照相馆、眼镜店、文印店、书刊店、维修店、精品店、通讯代办点、银行代办点等与超市无冲突的项目。

以上规定若有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没收,第三次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全额没收乙方未到期的承包款和经营履约保证金。

3、经营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

4、定标方式:当场投标,当场开标。

明标暗投。投标人以编制投标承诺书的形式投标,报价时大、小写金额都要填写完整,投标承诺书须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上投标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投标承诺书中要求填写内容出现填写字迹不清、填写内容不完整、大小写数额不符等各类易造成评委误解现象的,按废标处理。

在有效票中,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报价有相同的,则以抓阄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超市以报价最高者中标,门店候选人按单位面积租金投标报价从高到低中标顺序依次自由选择门店、选择允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人的单位面积租金报价乘所选门店的面积即为中标价。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方有权全额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后续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超市10000元人民币;门店1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6月10日17时前交到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公司财务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到期后六日内与校方签定相关租赁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定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中标者若弃标,投标保证金全额没收。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6、经营履约保证金:超市50000元;门店2000元。

在租赁合同签定之前中标人按中标价向学校缴纳一年的租金和补足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缴纳的,视同自动弃标。履约保证金至合同满后,若无违反协议及物品缺失、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则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7、有关证件:乙方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承包人必须依法及时办理。

8、广告牌:承包人商铺的商业网点广告牌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尺寸制作,以确保校园环境的整体美观。

四、报名地点: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公司。

联系人:韩科长13451119856    吴处长18986619189

五.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6月12日上午9:00,逾期将不受理。购买标书资料费:人民币50元/份

六.现场勘察:自行踏勘

七. 开标时间:2013年6月13日下午15:00

八. 开标地点: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行政楼2楼会议室

九. 投标准备材料:

1.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2.黑色水笔一支。

3.投标保证金。

4.空白《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商业网点投标承诺书》一份(自行复印)

5.空信封一份

十.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公司。

 

咸宁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1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