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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市团委的公示:

关于2016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推荐单位的公示

近期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评选办法和申报条件要求,经各地集中申报, 团市委书记办研究决定推报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团委参加加“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评选,申报后团中央将按照约1:1.5的差额比例,择优对推报的候选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现对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3日至3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咸宁团市委反映。

联系电话:

共青团咸宁市委组织部:孙志15171595966
  特此公示。

共青团咸宁市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