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寻访身边
‘最美中学生、中职生’”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中学中职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中学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中学中职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健康成长,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决定在全省中学、中职学校中开展2015年度“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寻访身边‘最美中学生、中职生’”活动。我校结合活动精神,现将寻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
二、寻访标准
1.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2.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2015年。
三、工作安排
1.各系部要结合本系部德育工作,广泛开展寻访活动,深入发掘一批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作在育人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要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寻访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选拔 “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并于9月17日前,择优推荐候选人(名额不限)参加全省评选活动,并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一式3份),主要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送至校团委,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候选人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3. 10月,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在市州寻访活动的基础上运用网络投票等形式评比全省“最美中学生标兵”1名、“最美中职生标兵”1名、“最美中学生”20名、“最美中职生”10名。活动将在“青学小楚”微信平台、“湖北团省委学校部”新浪微博上进行宣传,刊登各地部分获奖学生事迹。10月31日前,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在省级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活动。
4. 11月中旬,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中国青年报社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全国“最美中学生标兵”10名、“最美中职生标兵”10名、“最美中学生”和“最美中职生”共1000名。主办单位将对每名“标兵”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每名“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活动的督办落实。寻访活动要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真正发现中学中职学生中的青少年典型。为提高广泛代表性和影响示范性。
2.各系部团总支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道德氛围,在全校掀起学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热潮。
联 系 人:黎 超
联系电话:0715-8897637
电子邮箱:313150878@qq.com
附件:
中国共青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