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有效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我校于10月15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宣讲活动。活动由学工处主任朱俊雄同志主持。学校法治副校长、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新律师受邀担任本次活动的主讲嘉宾,副校长赵杰敏同志出席活动并讲话。
朱俊雄主任就本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作了详细阐述,并提出明确要求。
王新律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并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对校园内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重点讲述了校园欺凌的成因、具体特征和不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对本人和他人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使同学们认识到哪些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同学们养成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培养健康成熟的法治心态。
王新律师授课言辞真切,生动形象,贴近实际,大家听得全神贯注,不时发出阵阵掌声,课堂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受教育、收获满满。
最后,副校长赵杰敏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坚实基础。《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希望大家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提高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
通过此次法治宣讲活动,为学校的安全工作夯实了基础,进一步推进了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建设进程。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