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2015年春季体育文化艺术节”
第三届“职教好声音校园十佳歌手”
青春歌会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 繁荣校园文化,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系部与同学之间的交流,以激发同学们的青春活力与集体精神,为崭新的中职生活描下绚丽的一笔。我们本着弘扬新世纪中职生的精神风貌,丰富阳光的人文气息,在广大师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同学各种才能的挖掘,以文艺活动的形式展示年轻一代对美的追求。进一步展现职教学子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院学工处决定举办2015年第三届“职教好声音校园十佳歌手”青春歌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优秀文化艺术 倡导现代文明新风
展示灿烂青春风采 塑造我校青年形象
二、活动目的
“职教好声音校园十佳歌手”青春歌会大赛是我院校的传统文化活动之一,它能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我校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校师生团结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和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激发广大学生爱校和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参赛对象
全院各系部在校学生
四、比赛办法
初赛以系为单位,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复赛由学院组织,每系选拔5名优秀选手参加。复赛中按评分排名顺序选出15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参赛可选取独唱、对唱、歌唱组合、等形式。决赛选手必须着舞台服带妆上台,曲目必须要求积极健康向上。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初赛:
1.时间:5月11日前各系部完成初赛
2.地点:各系自定
(二)复赛与决赛:
1.报名时间:5月11日上午10:00前各系部学生科向学工处上交五名参加决赛学生名单、曲目、伴奏曲。
2.报名地点:艺术体育系学生科、联系人:刘杰15997931935
3.复赛时间地点:5月13日 下午3:00 艺术系二楼视唱教室
4.决赛时间地点:5月20日 晚上7:30 会议礼堂三楼
五、纪律要求
1.各系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赛。
2.各系部必须进行初赛选拔后,方可推选手进入复赛与决赛。
3.以系部为单位按时统一将报名表上交学工处。
4、按时上交初赛材料、有图片、计划、总结、过程资料等。
六、奖项设置
1、大赛设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最佳风采奖4名、优秀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前10名选手同时获得“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2、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本次大赛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3、大赛设优秀组织奖1个,颁发荣誉证书和。优秀组织奖产生办法:
①.按时上交初赛材料、且规范齐全,有图片、计划、总结、过程资料等,加3分;
②.选手获得一等奖,加4分;选手获得二等奖,加3分;选手获得三等奖,加2分;选手获得优秀奖加1分;
③.大赛各系部累计得分为该系最终得分,排名第一为大赛优秀组织奖获得单位。
七、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安排
组 长:樊斌
副组长:任贤俊、王际清
成 员:各系部学管工作负责人
望各系部认真落实组织好前期初赛、复赛报名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按时高质量开展好本次活动。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学生工作处、艺术体育系学生科
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