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4]4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9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普通话测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培训收费标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话测试费及培训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备注

普通话测试报名费

50元/人

社会考生

25元/人

在校学生

普通话

培训费

10元/课时

社会人员

培训计划另行制定,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实施。教材、资料费据实收取

5元/课时

在校学生

说明:

(1)培训收费标准参考省内高校收费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测试报名费按照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执行。

(2)本校学生自愿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教学必须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及培训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备注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

200-440元/生

(一级440元,二级380元,三级320元,四级260元,五级200元)

所有认定

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费

5元/课时

在校学生

各工种培训计划另行制定,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实施。教材、资料费据实收取。

委托协议价格

社会人员

说明:

(1)培训收费标准参考咸宁市内高校收费标准;职业技能认定考试费按照鄂人社发[2018]9号文件执行。

(2)本校学生自愿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教学必须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