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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通知如下:

1.勤政楼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处室(系部)办公用房的人员安排,并为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用房严格按照正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标准执行。

3.勤政楼内各处室(系部)如实填写《勤政楼办公用房登记表》,处室(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交行政办公室备案。

4.校纪检监察室将对勤政楼办公用房使用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查。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1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勤政楼办公用房登记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