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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咸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清廉学校创建工作,深化拓展清廉咸宁建设,推进学科德育的工作实践,使清廉教育进入学校、融入课堂,在各学科有序、有效地实施清廉教育,从而增强我校清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清廉教育进思政课堂”活动。为确保教育活动顺利进行,我校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清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遵循学校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将清廉教育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计划,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思政、社会实践等环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课堂教学这一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教育内容

(一)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典型示范、榜样引路,培养学生远大人生理想和高尚人生信念,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爱国主义教育。以民族精神,爱国报国情怀和改革创新精神,开展清廉教育,激励学生忠诚、热爱、报效祖国。

(三)民主法治教育。拓宽清廉教育领域,重点培养其反腐倡廉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达到预防和教育的目的,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四)全面发展教育。以人的综合素质教育为依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从小培养公民崇尚清廉的道德观念,拓展和延伸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11月8日前)

1.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建立教育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2.公共基础部举行“清廉教育进思政课堂”的启动仪式,介绍活动计划、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5日)

1.公共基础部党员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求党员示范引领,带头清廉自律,上一堂清廉教育课。(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5日)

2.公共基础部思政教研室,开展“清廉教育进课堂”研讨。重点研究清廉教育与学科教学融合的有效方法,挖掘并利用思政学科课程中蕴含的清廉教育资源,探索在课程中实施清廉教育的有效教学策略与方法,在进行学科教学的同时自然、无痕地融入清廉教育。(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5日)

3.全校思政教师开展“清廉教育进课堂”教学。全校思政教师在各教学班级组织开展思政教学过程中积极创设清廉教育的教学情境,要注重让学生获得充分、真实的体验和感悟,以历史的、现实的、身边的人和事,培养学生“敬廉崇洁”的真实情感,在潜移默化中感知并养成清廉品质,实现知行统一。各系部做好教学情况总结,提交图片、授课情况记录等材料。(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5日)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3年11月15日-11月20日)

1.各系部对“清廉教育进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总结,提交图片、授课情况记录等材料。

2.对活动清廉教育进课堂的有效策略进行总结研究,汇总实践的优秀教案、个案等,形成经验,为新一轮实践打好基础。

3.校内进行经验交流,充分利用传统阵地和新媒体“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宣传引导功能,发挥辐射作用,扩大影响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请各系部、教研室、教师按照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讲究方法,把握规律。将清廉教育纳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把握教学规律,渗透清廉教育,适应中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使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贴近实际,力求在潜移默化、循序渐进中使学生受到清廉文化的教育和熏陶。

(三)创新载体,务求实效。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清廉教育进思政课堂”活动的有效载体,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渗透到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良好的清廉文化氛围。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有关本次活动的信息、材料。

(四)提交活动材料(各系部教学情况总结,图片、授课情况记录等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方式为:系部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接收电子邮箱:869323860@qq.com。

联系人:朱函萱  13329980903

陈  思  18671502011

                       

           中共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委员会

          2023年10月28日